导读:动力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编号:2026-02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6 月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6 月10 日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 名,实际表决董 事7 名(含授权代表)。董事长阳兵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 长黄晓亮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 事长黄晓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该额度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关村担保”)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使用自 有不动产位于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8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 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为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动力源”)向华夏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贷款,期限 一年,该额度由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安徽动力源拟使用 位于郎溪县经济开发区白茅山东路南侧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华夏银行合肥政 务区支行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为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