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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关于“节能转债”2026年付息公告

导读:节能风电:关于“节能转债”2026年付息公告

转债代码:113051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代码:242932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简称:GC 风电K1

债券简称:风电WK01

债券简称:风电WK02

债券简称:25 风电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能转债”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8 日(星期四)

?可转债除息日:2026 年6 月22 日(星期一)

?可转债兑息日:2026 年6 月22 日(星期一)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 月21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节能转债”)将于2026 年 6 月22 日开始支付自2025 年6 月21 日至2026 年6 月20 日期间的 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二)交易代码:113051

(三)发行日期:2021 年6 月21 日

(四)上市日期:2021 年7 月22 日

(五)发行数量:3,000 万张

(六)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七)发行总额:300,000.00 万元

(八)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 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九)债券期限:6 年

(十)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2021 年12 月27 日

(十一)初始转股价格:4.05 元/股。

(十二)最新转股价格:因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及公司配股发行股 票先后六次调整转股价格,目前转股价格为3.33 元/股。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节能转债”第五 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 年6 月21 日至2026 年6 月20 日。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为1.8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 额为1.80 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8 日(星期四)

2、可转债除息日:2026 年6 月22 日(星期一)

3、可转债兑息日:2026 年6 月22 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节能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 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 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80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1.44 元(税后)。本期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 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 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法规和文件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 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1.80 元人 民币(含税)。

(三)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 (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 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 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8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 号节能大厦

联系人:公司证券法律(合规)部

联系电话:010-83052221

(二)保荐人、可转债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7212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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