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容大感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76证券简称:容大感光公告编号:
2026-024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8.4044万股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12.52元/股。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42.3916万股的
1.03%。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0.13元/股。
、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人,包括公司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司的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同部门的激励对象对应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如下:
①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干膜光刻胶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之一,为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对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激励对象设置了如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单位:万元
| 对应考核年度 | 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4,50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6,000.00 |
归属期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对应考核年度 | 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12,000.0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各考核年度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 | A≥Am | X=100% |
80%*Am≤A| X=A/Am*100% | | |
| A<80%*Am | X=0 | |
2024-2026年公司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设定为4,500.00万元、6,000.00万元及12,000.00万元,较2023年年化平均复合增长率达43%。
②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也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激励对象设置了如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单位:万元
| 对应考核年度 |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3,500.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4,500.0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6,000.00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各考核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 | A≥Am | X=100% |
80%*Am≤A| X=A/Am*100% | | |
| A<80%*Am | X=0 | |
2024-2026年公司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设定为3,500.00万元、4,500.00万元及6,000.00万元,较2023年年化平均复合增长率达3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 A | B | C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 100% | 9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北京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表决权。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2024年5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5月21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司的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同部门的激励对象对应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情况如下:①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干膜光刻胶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之一,为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对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激励对象设置了如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单位:万元 | 1、根据《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确认表》。2025年度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实际营业收入为8,004.68万元,业绩完成度为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2、根据《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确认表》。2025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实际营业收入为3,756.51万元,业绩完成度为83.48%,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3.48%。 | ||||
| 对应考核年度 | 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4,500.00 |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6,000.0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12,000.00 |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各考核年度干膜光刻胶业务 | A≥Am | X=100% | |||
80%*Am≤A| X=A/Am*100% | | ||||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2024-2026年公司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设定为3,500.00万元、4,500.00万元及6,000.00万元,较2023年年化平均复合增长率达30%。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5万股调整为249万股。
2、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20.13元/股调整为16.71元/股,授予数量由249万股调整为298.80万股。
3、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6.71元/股调整为13.85元/股,授予数量由298.80万股调整为
358.56万股。
4、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3.85元/股调整为12.52元/股;授予数量由358.56万股调整为
394.42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2025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1)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6,000.00万元,2025年度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100%。2025年度,公司干膜光刻胶销售额为8,004.68万元,超过目标值6,000.00万元,因此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为100%。
(2)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4,500.00万元,2025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100%;营业收入(A)小于目标值(Am)且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的80%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A/Am*100%。2025年度,公司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销售额为3,756.51万元,低于目标值4,500.00万元,高于目标值的80%。因此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为83.48%。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三个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0%。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2025年度,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余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因上述事项,公司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8.40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9204万股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4年5月20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4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68.4044万股。
4、归属价格:12.5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业务板块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第二期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干膜光刻胶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4人) | 329.4720 | 59.4000 | 18.03% |
|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人) | 64.9440 | 9.0044 | 13.86% |
| 合计(47人) | 394.4160 | 68.4044 | 17.34%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68.4044万股,总股本将由403,004,329股增加至403,688,373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核查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