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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导读:亚香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2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2、2024 年2 月22 日至2024 年3 月2 日,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4 年3 月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3 月12 日,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4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4 年4 月1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34 名激励对象授予756,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 年8 月2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1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同意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92 元/股调整为13.7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事项,认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由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 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并同步修订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 出具相应报告。

7、2025 年5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8、2025 年11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 年度权益分 派已完成,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3.72 元/股调整为9.66 元/股;同意对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由872,900 股调整为1,222,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756,900 股调整为 1,059,660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6,000 股调整为162,400 股。鉴于首次授予部分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作废处理该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7,000 股(调整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2 名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07,53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3 名激励对象归属526,33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9 名激励对象归属81,200 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作废部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调整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当期归属名单、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9、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由9.66 元/股调整为9.51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中3 名激励对象2025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同意作废处理相关 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906 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3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501,424 股。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同意作废部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 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当期归属名单、作废部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112,770,8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5,370 股 后的股本112,505,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归属、 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 年6 月4 日实施 完毕。

基于前述事由,根据《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 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_{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调整后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 =9.66 元/股-0.15 元 / 股 =9.51 元/股。]

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9.66 元/股调整为9.51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 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昆山亚香香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9.66 元/股调整为9.51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的依据、

原因及调整内容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