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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东星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0证券简称:东星医疗公告编号:2026-029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

日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通知于2026年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万世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各方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条款进行调整,增加2028年度作为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期,并相应设置未完成承诺业绩的补偿安排。基于此,拟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作出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1.01关于“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的调整

调整前调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以下称“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以下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920万元、8,550万元,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6,47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应聘请经东星医疗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以该审计机构经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作为目标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称“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如目标公司截至任一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须对东星医疗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对价-交易对方累计已补偿金额若触发业绩补偿,上市公司有权优先从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中等额扣除,若扣除后仍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补偿金额总额上限为业绩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税后交易对价减去目标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金额。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以下称“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以下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920万元、8,550万元及10,300万元,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6,77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应聘请经东星医疗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并以该审计机构经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作为目标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称“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如:(1)目标公司截至2026年度、2027年度任一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目标公司截至2028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年度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即26,770万元),且目标公司2028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90%(即9,270万元),则交易对方须对东星医疗进行现金补偿,应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对价-交易对方累计已补偿金额若触发业绩补偿,上市公司有权优先从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中等额扣除,若扣除后仍不足部分,由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补偿。业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其他调整因业绩承诺期调整为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本次交易方案中“目标公司治理”“竞业限制”等条款中涉及的“业绩承诺期”“业绩对赌期”的含义均相应调整为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方案拟进行部分调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修订及更新,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本次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事宜,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鉴于本次交易方

案拟进行部分调整,公司拟与交易对方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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