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西能源: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 超过10 亿元人民币的永续中期票据。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在交易商协会 注册。
二、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10 亿元,最终以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的 金额为准。
2.交易结构:
(1)本次永续中期票据项目由本公司作为承债主体,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在银 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2)由主承销商组织安排交易,设计主要交易条款和产品,协调各中介机构按计划开 展工作。
3.发行方式: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或一次性择机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 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成本: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成本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及股权投资活动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活动。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三、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永续中期票据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 与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 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每期发行期限、 分期规模、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件;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 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 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 为准)。
四、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尚需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 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 发行情况。
五、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可能出现如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未能成功注册、投资者认购不足等原因导 致的项目发行失败的风险。公司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完成本项目的注册 发行工作,同时公司将密切监控本项目的后期推进情况,防范可能出现的发行失败的风险。
六、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符合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