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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导读:节能国祯: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

理厂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2018 年2 月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2 月1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20)。

2018 年2 月8 日,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授权,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

司(曾用名“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

理厂PPP项目协议》(以下简称“PPP项目协议”)。公司依据协议约定,于2018

年3 月12 日设立吴桥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承继

PPP项目协议项下权利与义务。本PPP项目协议总价款为0.5 亿元,特许经营期限

为25 年(自2018 年6 月30 日起至2043 年6 月29 日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

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 万吨/日,污水处理单价为1.398 元/吨。

2020 年1 月15 日,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吴桥县人民政府将PPP项

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吴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由吴桥县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享有和承担。

二、提前终止项目合同的原因

2024 年12 月,经吴桥县政府研究同意依法依规启动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

理厂PPP项目协议事宜,拟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回购经营权,

实行自营或新模式运营。

2025 年1 月10 日,吴桥县城管局发函告知:提前终止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协议,并委托沧州冀华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开展专项审计。

2025 年7 月24 日,为妥善推进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协议终止相 关工作,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鉴于双方尚未就项目提前终止补偿金额达成一致, 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拟通过司法途径主张项目终止补偿、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等全部合法债权。经综合评估法律意见,在确保上述项目终止补偿等权益不受损 害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先行移交项目运营权,以解除公司在该项目中的运营责任 及资金占用与投入。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乙方: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吴桥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项目协议提前终止时间

本项目相关协议于2026 年5 月31 日24 时终止。

2.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签订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24 时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双方确认污 水处理服务费的计取与支付按照1.698 元/吨,以实际处理量为计算单位,相关 运营收入、成本、费用及相应债权债务均由丙方享有和承担。过渡期内运营费甲 方应于2026 年7 月15 日前付清。

过渡期内,丙方应尽到审慎运营管理人的一般注意义务,按照原项目协议约 定及行业惯例进行运营维护,丙方应确保生产记录完整,并配合甲方或其指定单 位做好移交前的衔接准备工作。

3.污水处理服务费安排

甲方欠付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丙方垫付的上游泵站运营费金额及相 关款项支付安排如下:

截至2026 年4 月30 日,甲方确认按合同约定计算,欠付丙方污水处理服务 费金额为5,289.87 万元;同时确认欠付丙方垫付的上游泵站运营费金额为26.38 万元。上述两笔款项的还款计划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2026 年5 月1 日至本

协议签订之日24 时期间产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按PPP项目协议约定执行。

4.终止补偿金安排

本项目提前终止补偿金及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产生的利息,因双方就终止补

偿金及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产生的利息数额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生效裁判

文书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本次项目合同终止后,公司将解除因项目运营责任产生的资金占用。鉴于项

目终止补偿及欠费追偿需通过司法程序确定,相关补偿款项最终金额以生效司法

裁判文书核定结果为准,当期损益暂无法精准测算,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数据以年

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受司法程序审理周期影响,本次追偿的最终结果及款项实

际回款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

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合同终止所释放的资金将集中用于生态环保主业,择优布局优

质新项目。待项目运营移交完成后,公司将有序推进项目公司资产清算、税务办

理及工商注销等后续收尾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提前终止事项的后续进展,

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吴桥县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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