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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中国石化: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D 中国石化 SINOPEC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年5月13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合称“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 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决定单独或同时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 股或H股各自数量(不包括库存股)的1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55元/股 测算,预计本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6,622.52万股―13,245.03万股,约占公司于 本公告日已发行总股本的0.05%―0.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如果公司根据股东会上述授权实施H股股份回购,公司回购的H股股份将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 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 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寄的 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中国邮政EMS、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以中国邮政EMS 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 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6 月16 日至2026 年7 月30 日工作时间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 号

3、联系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4、电话:010-59969268,010-59960028

5、传真:010-59760183

6、邮编:100728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张征

2026 年6 月15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