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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导读:大北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 万元-8,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超过5.7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5 月28 日、2026 年6 月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4)。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 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6 月1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 为3.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0 元/股,成交总金额3,033,800.00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 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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