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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天准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准科技”)于2026 年 6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4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4 月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飞女士就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4 月18 日至2020 年4 月2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4 月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1)。

4、2020 年5 月8 日,公司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5 月9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3)。

5、2020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2020 年6 月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6、2022 年6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6 月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8)。

7、2023 年6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6 月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8、2024 年6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3 年6 月15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9、2025 年7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 年7 月11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10、2026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6 年5 月18 日,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497 元(含税)。 2026 年5 月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1330 元 (/股-0.497 元/股=13.6360 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和1 名 激励对象因考核未通过不符合归属条件,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8.10 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调整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和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同意将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由14.1330 元/股调整为13.6360 元/股,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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