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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导读:特一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6 年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 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为了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6 月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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