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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宝色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23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中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以及首次授予的9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8,51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1,063,5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7)。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6,790,497股变更为245,726,987 股,注册资本将由246,790,497元变更为245,726,987元(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 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申报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12:40-16:40

3、联系人:李萍

4、联系电话:025-51180028

5、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6、邮政编码:211178

7、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 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 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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