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锋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6 年6 月23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 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 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 年6 月1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其中,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陈敏、王帆、杭 丽君7 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深圳市优必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 年度进行关联 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 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向优必选 销售商品8,100 万元、租入资产150 万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
董事长周剑控制优必选并在优必选任职,董事张钜、邓峰、焦继超在优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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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故周剑、张钜、邓峰、焦继超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 年7 月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 号公 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 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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