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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影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导读:联影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 年6 月22 日,并以86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2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50.1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6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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