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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

证券代码: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告编号:2026-01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

号楼

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5
普通股股东人数1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3,760,0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3,760,0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76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2.766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梦先生列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张强先生、罗楷先生、冯子勇先生、闫梓祯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2,836,98498.8979540,0050.6447383,0750.457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2,773,14798.8217623,2450.7440363,6720.4343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2,793,86798.8464603,4780.7204362,7190.4332

5、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3,175,69599.3023545,9950.651838,3740.0459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3,086,13699.1954608,7240.726765,2040.0779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2,358,47198.32661,280,5891.5288121,0040.144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476,30692.6695623,2454.6292363,6722.7013
7《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2,663,67294.0612622,3474.6225177,2041.3163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2,061,63089.58941,280,5899.5117121,0040.8989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7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7涉及的关联股东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众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莱客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灵瞳智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及天津灵瞳数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5、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成、许桓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