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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第七十三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三次(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3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6 月2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3 日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付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8 人,代表股份127,062,37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1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 人,代表股份127,052,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38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 人,代表股份4,239,46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份1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 人,代表股份4,229,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44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4,849,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86%; 反对2,157,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84%;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30%。

同意2,026,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80%;反对2,157,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9018%;弃权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3%。

2、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

同意124,891,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18%; 反对2,114,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3%;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39%。

同意2,069,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034%;反对2,114,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8804%;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2%。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124,608,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86%; 反对2,407,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49%;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64%。

同意1,785,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139%;反对2,407,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6.7940%;弃权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1%。

4、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124,860,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74%;

反对2,149,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7%;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9%。

同意2,038,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722%;反对2,149,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7013%;弃权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6%。

5、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24,588,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33%; 反对2,424,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2%;弃权 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同意1,765,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561%;反对2,424,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7.1905%;弃权4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25,721,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7%; 反对1,242,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0%;弃权 98,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74%。

同意2,898,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03%;反对1,242,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3105%;弃权98,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2%。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4,927,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8%; 反对2,082,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2%;弃权 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同意2,104,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431%;反对2,082,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1280%;弃权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9%。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丽香、陈连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十三次(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十三 次(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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