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券代码:688178证券简称:万德斯公告编号:2026-02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汇才”)持有公司股份4,419,993股,占公司总股本
5.20%;股东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合才”)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76%。南京汇才、南京合才系公司IPO前员工持股平台,由于刘军先生担任上述两个主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合才、南京汇才均受董事长刘军先生同一控制,为刘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以上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均于2023年
月
日起上市流通。?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南京汇才与南京合才与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49,9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收到公司股东南京汇才与南京合才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
月
日,南京汇才与南京合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49,978股,合计减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4,419,993股 |
| 持股比例 | 5.20%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4,419,993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持股数量 | 3,2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3.7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2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刘军 | 8,353,786 | 9.83% | 刘军为南京汇才、南京合才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上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
| 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419,993 | 5.20% | ||
|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3,200,000 | 3.76% | ||
| 合计 | 15,973,779 | 18.79%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股东名称 | 南京汇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5月29日 |
| 减持数量 | 493,032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3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493,032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35.55~38.06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8,181,943.65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58%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00% |
| 当前持股数量 | 3,926,961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4.62%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南京合才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5月29日 |
| 减持数量 | 356,946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3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356,946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35.51~37.94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3,163,525.38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42%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00% |
| 当前持股数量 | 2,843,054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3.34% |
注:南京汇才、南京合才原计划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否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