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苏奥传感2026 年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646,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 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拟使用48,038,814.4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646,90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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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20 李宏庆
2 08*****877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01*****613 滕飞
4 01*****489 孔有田
5 02*****766 方太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 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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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园路158号
咨询联系人:方太郎
咨询电话:0514-82775359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