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涉案的金额:15,181,373.12 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 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根 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 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亚欧贸易中心项 目外墙装饰工程、外立面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实体墙墙体保温施工等工程 (以下简称“涉案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 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于2026 年4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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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新0106 民初148 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润联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天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甲、乙双方确认,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甲乙双方签署了《亚欧 贸易中心项目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及《亚欧贸易中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 以上合同所涉工程总结算金额为人民币24,850,050.38 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 方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9,668,677.26 元,尚欠甲方工程款人民币15,181,373.12 元。
2. 各方同意,上述欠付工程款本金15,181,373.12 元由以下两部分房产折价抵债:
(1) 白鸟湖财富广场
丙方以其开发的白鸟湖财富广场项下商品房,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 屯河区)通达街176号白鸟湖财富广场5#底商住宅楼商业101、201室(建筑面积455.55 平方米,单价人民币18,000 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819.99 万元)及2#商业楼商业 108 室(建筑面积34.92 平方米,单价人民币13,000 元/平方米,合计人民币45.396 万元),以上总计人民币8,653,860 元,以抵销(2026)新0106 民初148 号案项下乙 方应付给甲方的8,653,860 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 甲方指定方名下时消灭。
丙方承诺将严格、诚信地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拖延、阻挠或拒绝履 行,同意严格按照以下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确保:
①丙方应于2026 年9 月5 日前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 房买卖合同(现售)》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②丙方应于网签备案后2 个月内,即2026 年11 月5 日前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上述 三套商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③丙方应于2026 年9 月5 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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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101 室的租金从2027 年11 月1 日开 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④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 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丙方开具不动产销 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买家税费,丙方承担卖家税费)。
(2) 乌鲁木齐市YOYO 环球港
乙方以其开发的“YOYO 环球港”项目项下四套商品房(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353 号亚欧贸易中心2 号商务综合楼商务办公301-304), 总建筑面积431.41 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15,130.65 元计算,合计人民币 6,527,513.12 元,以抵销(2026)新0106 民初148 号案项下乙方应付给甲方的 6,527,513.12 元工程款,该部分债务于抵债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 下时消灭。
乙方应于2027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以下全部手续:
①乙方需确保上述四套商业用房处于可销售、无权利限制状态。
②乙方无条件配合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 备案,不得设置任何不合理障碍或要求。
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
④乙方于抵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开具相应金额的 购房发票。契税及维修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乙方开具不动产销 售发票,由此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乙方承担。若有其他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买家的税费,乙方承担卖家税费)。
⑤乙方应于2026 年9 月5 日前将该抵债房屋交付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租 约手续(若有),由甲方收取抵债房屋的租金(301、304 室的租金从2027 年7 月10 日开始由甲方收取),甲方收取的租金无需抵扣工程款。
3. 如乙、丙方任意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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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本金15,181,373.12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本金为基数,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6 年8 月5 日 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并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 甲方在未付款工程款范围内对亚欧贸易中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 偿权。如部分抵债房屋完成办证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则该房屋对应的工程款视 为已完成支付,应从乙方欠付工程款本金中予以扣减。
4. 如乙、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甲、乙方之间就(2026)新0106 民初148 号案所涉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再无其他争议。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5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8.89 万元,均为涉案金额1,000 万元以下 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调解协议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此前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案涉及款项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若顺利通过调解实施债权重组,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 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2026)新0106 民初148 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