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00594证券简称:
ST朗进公告编号:
2026-043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函告,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朗进集团 | 是 | 1,135,000 | 5.96% | 1.24% | 否 | 2026-6-18 | 2029-6-17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15,200,000 | 79.85% | 16.54% | 否 | 2026-6-18 | 2029-6-17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 合计 | - | 16,335,000 | 85.82% | 17.78%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 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 | 委托日期 | 轮候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2026年6月18日,公司控制股东朗进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1,135,000股,司法再冻结15,200,000股,司法轮候冻结2,700,000股。本次被司法冻结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204,287,218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数量为13,683,002股。本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的质押股份情况详见2026年1月2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马筠女士所直接持有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系公司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与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借贷纠纷事宜,莱芜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财产
|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股) | 注明限售类型) | |||||||
| 朗进集团 | 是 | 2,700,000 | 14.18% | 2.94% | 否 | 2026-6-18 | 36个月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司法轮候冻结 |
| 合计 | - | 2,700,000 | 14.18% | 2.94%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朗进集团 | 19,035,000 | 20.72% | 19,035,000 | 0 | 100.00% | 20.72% |
| 李敬茂 | 102,100 | 0.11% | 0 | 0 | 0.00% | 0.11% |
| 李敬恩 | 81,000 | 0.09% | 0 | 0 | 0.00% | 0.09% |
| 马筠 | 0 | 0.00% | 0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9,218,100 | 20.92% | 19,035,000 | 0 | - | - |
保全导致控股股东朗进集团股份被司法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进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处于冻结状态,若后续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强制处置,将影响朗进集团的控股股东及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马筠女士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朗进集团的股份后续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因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6年1月15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敬茂先生、李敬恩先生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5年度内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全部被占用资金及利息,并全面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整改内控体系,按月披露进展,以推动风险警示因素尽快消除。
4、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4、朗进集团告知函。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