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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导读:

证券代码:

300792证券简称:壹网壹创公告编号:

2026-04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人,拟归属数量为719,52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37%。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54元/股(调整后)。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2.68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34人,包括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周维财务负责人11.075.5350%0.0467%
高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1.075.5350%0.046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2人)177.8688.9300%0.7506%
合计(34人)200100%0.8441%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相应地,归属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未申请归属或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或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营业收入增长率B(%)
触发值(An)目标值(Am)触发值(Bn)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10.00%30.00%10.00%3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20.00%60.00%20.00%60.00%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30.00%90.00%30.00%90.00%
考核指标各归属期业绩达成情况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净利润增长率A、营业收A≥Am或B≥Bm100%
An≤A80%
入增长率BA0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时所用“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个人考核评价结果按比例归属。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等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归属系数100%60%50%3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6月20日作为授予日,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6、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8,852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故而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2.68元/股调整为12.54元/股。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归属期说明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7年6月18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时所用“净利润”为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812,395.64元,以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剔除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超过目标值(Am)30%,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个人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本激励计划在职激励对象中,28名股权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股权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30%;1名股权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719,528股,并对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852股进行作废处理。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36,942,730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171,982.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2.68元/股调整为12.54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可归属人数:29人

(二)本次可归属数量:719,528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12.54元/股(调整后)

(四)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周维财务负责人04.4280.0187%
高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4.4280.018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7人)063.09680.2663%
合计(29人)071.95280.3037%

注:上表中尾数差异系小数四舍五入原因,具体尾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2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合计归属719,528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无需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719,528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6,942,730股增加至237,662,258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