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华安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2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 年6 月23 日以现场加 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 号公司 总部。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 人,其中董事韩东亚以通讯表决形式参 加会议。部分公司经营管理层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 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华安证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董事会同意相关股东提名章宏韬、程钢、胡 凌飞、党晔、舒根荣、张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 东亚、张晨、万光彩、陈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华安证券职业经理人任期考核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预审通过。

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预审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议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安证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 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4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