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汤际瑜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694,1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的5.0108%),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
3、汤际瑜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际瑜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3,884,93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377,600股。
近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并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596,0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93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本的6.107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9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占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6-047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本的5.0108%)。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所致。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1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信披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0,1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
6.0937%减少至5.7659%;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0%)。信披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31,84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5.7659%减少至5.0287%;
3、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5.0287%减少至4.9999%。
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比例(%) |
| 汤际瑜 | 大宗交易 | 2022.8.11 | 53.43 | 323,100 | 0.1858 | 0.1862 |
| 大宗交易 | 2022.8.18 | 62.43 | 247,000 | 0.1420 | 0.1424 | |
| 集中竞价 | 2025.6.17至2025.8.1 | 25.91 | 1,331,842 | 0.7659 | 0.7676 | |
| 2026.6.23 | 32.63 | 50,000 | 0.0288 | 0.0288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本比例(%) | ||
| 汤际瑜 | 合计持有股份 | 10,596,088 | 6.0937 | 6.1070 | 8,694,146 | 4.9999 | 5.0108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96,088 | 6.0937 | 6.1070 | 8,694,146 | 4.9999 | 5.0108 | |
| 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
注:上述表中“变动前持股情况”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上次权益变动公告时持有公司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后持股情况”是指截至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025,9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65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本的5.778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94,1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本的5.0108%)。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所致。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汤际瑜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8月1日2026年6月23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汤际瑜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3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59%;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8%。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0937%下降至4.9999%,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并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三利谱 | 股票代码 | 002876 | |||||
| 变动类型 |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331,842 | 0.7659% | ||||||
| A股 | 50,000 | 0.0288% | ||||||
| 合计 | 1,381,842 | 0.794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下述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上次1%权益变动公告时持有公司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25,988 | 5.7659 | 8,694,146 | 4.999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25,988 | 5.7659 | 8,694,146 | 4.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0%)。截至2025年8月21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际瑜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汤际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汤际瑜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汤际瑜先生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际瑜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际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汤际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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