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东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 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 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 名,实际参会董事5 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晓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 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4)。
本项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
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沈晓宇为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