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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源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祥源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

300980证券简称:祥源新材公告编号:

2025-033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利润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38,065,19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390,550股后的股份数134,674,6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934,929.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26,934,929.60/138,065,198*10=1.95088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195088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因此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0884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份数134,674,6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934,929.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发生股份回购事项,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8,065,19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3,390,550股后的股份数134,674,6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392魏琼
202*****575魏琼
309*****177魏琼
401*****177魏志祥
503*****025魏志祥
605*****589魏志祥
705*****714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8*****325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8*****872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日至登记日:

2026年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390,55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6,934,929.60/138,065,198)*10=1.95088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0884)

七、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咨询电话:0712-8806405咨询联系人:证券部传真电话:0712-8282558

八、备查文件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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