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八菱: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提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生效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 号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瑜女士
6.合规声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2 人,代表股份112,333,7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9.5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94,085,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1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 人,代表股份18,24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 人,代表股份19,555,92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份1,308,16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 人,代表股份18,24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4278%。
3.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广 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法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陈淑英女士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顾瑜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68,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0.1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90,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177%。
本议案表决通过,顾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经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7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0.1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97,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11%。
本议案表决通过,杨经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415,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0.2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3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75%。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淑英女士、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但是连任时间 不得超过六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马淑英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83,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0.2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05,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050%。
本议案表决通过,马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潘明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0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0.18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0,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25%。
本议案表决通过,潘明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119%;反对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5%;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119%;反对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5%;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119%;反对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5%;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119%;反对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5%;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7.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7059%;反对2,1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56%;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059%;反对2,1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56%;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魏远海、刘汉桥、林永春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机构: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振宇、张晋铭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