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八亿时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形。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 事,除赵雷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6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