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兰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兰信”)于 2026 年6 月25 日上午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董事5 人,实际参加董事5 人,其中独立董事2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卢耀祖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等文件 有效期已届满,根据证券监管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6 年 3 月31 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标的 公司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1-3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 报告》(天健审〔2026〕1-1947 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2026 年1-3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110A032725 号)以及《北京海兰信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1-3 月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6)第110A032726 号)。
董事会拟将上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 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审 核意见。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
董事申万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基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的情形,公司对《北京 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 应的修订与更新。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审 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
董事申万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8 月12 日,公司与温州申合信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创海成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寰曜 共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 名交易相关方(以下简称“交易相关 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2025 年12 月1 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 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为保证公司本 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拟同意与交易相关方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授权,上述事项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审 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1 票。
董事申万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期限1 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此次银 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期限1 年;授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此 次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