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九号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6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12 月6 日至2026 年6 月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情况进行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 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存托凭证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6 名核查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取得公司存托凭 证系公司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及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所致;其中1 名 核查对象另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存托凭证的情形,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存托凭证前并未知悉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信息,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 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存托凭证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存托 凭证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 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 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 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进行存托凭证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 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 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