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兖矿能源: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8/30,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8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0.5亿元~1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965,2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196%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925,292.00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5.71元/股~25.99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定了A股股份回购方案。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日期为2026年2月11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6年6月3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965,2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25,2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6年6月5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该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