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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核材: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导读:沃尔核材:2025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A+H 股总股本为1,399,887,362 股,其中,公司A 股总股本为 1,259,898,562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A 股股份数量为10,283,600 股,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A 股总股本1,259,898,56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股份10,283,600 股后的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5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本次A 股现金分红共计 206,186,468.73 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283,600 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A 股总股本=206,186,468.73 元 (/ 1,259,898,562 股 =0.1636532 元 / 股) (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 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36532 元/股。

3、公司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 实施情况,请详阅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6 年5 月26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2025 年年度A 股权益分派事项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1,399,887,362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83,600 股后的股本1,389,603,762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5 元(含税), 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229,284,620.73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 股股 息以人民币支付,H 股股息以港币支付,汇率以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利润分 配方案通过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含股东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 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如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A 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 股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10,283,600 股后的1,249,614,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6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 股派1.48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3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65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 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7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283,600 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A 股总股本 =206,186,468.73) 元 (/ 1,259,898,562 股 =0.1636532 元 / 股) (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 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A 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3653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 情况,请详阅公司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八、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3、咨询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4、咨询电话:0755-28299020

5、传真电话:0755-28299020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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