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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大中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2026 年6 月2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7 月2 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 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或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 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 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 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8)。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