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安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 年7 月1 日、7 月2 日、7 月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及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 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 年7 月1 日、7 月2 日、7 月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进行了书面核实,现根据有关自查及问询回复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
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 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 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 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 年7 月1 日、7 月2 日、7 月3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市 场风险。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 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