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赣能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000899证券简称:赣能股份公告编号:
2026-2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7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7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6年7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和斌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
(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已于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431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20,084,455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3.8035 |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 3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86,557,331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3672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 428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3,527,124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4363 |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人) | 429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3,527,224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4363 |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余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64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3%;反对1,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3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89,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12%;反对1,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0%;弃权3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8%。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提案1.00为普通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冬梅、马欣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