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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赣能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000899证券简称:赣能股份公告编号:

2026-2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7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7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6年7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和斌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

2026年

(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已于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43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20,084,4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3.803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6,557,3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0.367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42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527,1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363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人)42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527,2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363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余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8,64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3%;反对1,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3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89,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112%;反对1,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0%;弃权3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8%。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提案1.00为普通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冬梅、马欣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