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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导读:泛海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4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召开。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14:3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205泛海32026年7月13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议案编号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监事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6人
1.01非独立董事刘国升
1.02非独立董事李书孝
1.03非独立董事罗成
1.04非独立董事潘瑞平
1.05非独立董事王军
1.06非独立董事钱晓彬
2.00监事选举应选人数4人
2.01监事赵英伟
2.02监事冯壮勇
2.03监事刘楚然
2.04监事刘晓勇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监事换届公告》。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联系邮箱:hujian@fhkg.com),并注明参加股东会。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20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胡坚;2、联系电话:010-85259607;3、联系邮箱:hujian@fhkg.com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公告编号:2026-06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编码议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票数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6人,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1选举刘国升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李书孝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罗成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潘瑞平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王军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钱晓彬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2.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4人,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1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3选举刘楚然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4选举刘晓勇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假设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股东代表监事4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该股东可将4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将4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4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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