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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导读:ST汇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连续2 个交易日(2026 年7 月2 日、2026 年7 月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 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的情形,不触及有关退市风险的各项指标。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 年10 月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7 号),因公司披露的2019、2020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 年10 月3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于2025 年11 月19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满12 个月后及时向交易所提交有关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3、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0 日、4 月24 日发布了《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3,255,562.70 元,2025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913,416.26 元;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293,196,929.68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42,492.82 元。公司当前的各项指标均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退市 情形的各项指标。

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在手订单均正常,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信息。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 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6 年半年度业绩 信息未对外提供。

6、《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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