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武汉天源: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2、调整前“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14元/股
3、调整后“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7.1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时间:2026年7月1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天源转债”发行之后,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 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l=(P 0+A ×k)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l=(P 0+A ×k) /(1+n+k)) :
派发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k) /(1+n+k)) 。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 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 年5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 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 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0.30元/股。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天源转债”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两个月(2 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内,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
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计算, “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7月5日 (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并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46,970股用途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已于2024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5,146,970股的注销事宜。由于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对“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作 出相应调整,即由7.26元/股调整为7.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9月25日 起生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 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24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1日实施完毕,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经 计算,“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5年4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完成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较小,经计算,“天源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7.14元/ 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因此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折算后的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03783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调整结果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此,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 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格: (P 1=P 0-D=7.14 元 / 股 -0.0378326 元 / 股 ≈7.10 元 / 股) (保留两 位小数)。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格 (P 0=7.14 元 / 股)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378326元 (含税)。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7.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 于2026 年7 月1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