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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致尚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486证券简称:致尚科技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

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878股,约占公司截至2026年

日总股本的

0.2610%。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已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878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总经理陈和先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潮先先生为陈和先先生的兄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6月26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7年6月25日。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6]518Z0872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25年扣除福可喜玛后的营业收入为92,185.32万元,较2024年扣除福可喜玛后的营业收入增长29.85%,因此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目标值(Am)触发值(An)
以2024年度扣除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玛”)的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相应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Y)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20%1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35%2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度50%40%
注:2025年3月2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福可喜玛53%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泓淇光电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完成后,福可喜玛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保持可比性,2025年度转让福可喜玛股权交易完成之前,福可喜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收入同样扣除。注:在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需要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的重大事项,则由上述重大事项对营业收入的影响不计入业绩考核指标的核算。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中,需设置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子公司绩效成绩权重占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成绩将受所在部门/子公司绩效考核成绩影响。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1,59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2)根据公司确认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70名考核结果为A,本批次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2名考核结果为C,本批次解除限售比例为60%;1名考核结果为D,本批次解除限售比例为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四)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335,878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92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7日。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禁数量(股)本次解禁数量占获授数量的比例
陈和先总经理65,87519,76330.00%
陈丽玉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5,43113,62930.00%
张德林财务负责人31,8029,54130.00%
核心骨干以及子公司管理人员(89人)1,050,670292,94527.88%
合计(92人)1,193,778335,87828.14%

注:1、上述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及本次个人层面评价标准为“D”的激励对象;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2026年4月,公司聘任陈和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和先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4、实际解禁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56,188,240-303,67755,884,563
高管锁定股5,145,00032,2015,177,201
股权激励限售股1,267,300-335,878931,422
首发前限售股49,775,940/49,775,9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492,755303,67772,796,432
总股本128,680,995/128,680,995

注:

、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公司2026年

日股本结构;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未考虑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的股数;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归属期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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