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立高食品: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300973证券简称:立高食品公告编号:
2026-045债券代码:
123179债券简称:立高转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立澳”)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广东立澳其他股东共同为广东立澳此次借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广东立澳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114.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东立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广东立澳其他股东彭裕辉先生、赵松涛先生、万建先生、袁向华先生亦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5
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本次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广东立澳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 |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立高食品 | 广东立澳 | 74.30% | 97.10% | 33,434.64 | 34,549.14 | 12.94%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101房
4、法定代表人:万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
7、股权架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4.30%股权,自然人万建、彭裕辉、赵松涛、袁向华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7.80%、6.90%、1.00%。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13,204,404.09 | 204,415,193.92 |
| 负债总额 | 207,026,760.79 | 200,893,975.28 |
| 净资产 | 6,177,643.30 | 3,521,218.64 |
| 项目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55,268,350.04 | 44,353,488.81 |
| 利润总额 | -25,876,073.40 | -4,698,333.60 |
| 净利润 | -24,908,337.83 | -3,716,424.66 |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受信人: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
1,114.50万元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14,5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90%。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89,54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55%。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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