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五洲交通:关于坛百高速公路田东和百色服务区加油站对外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导读:五洲交通:关于坛百高速公路田东和百色服务区加油站对外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坛百高速公路田东和百色服务区加油站对外租赁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因经营需要,将经营管理的G80广昆高速坛洛至百色段田东、百色两对服务区内的加油站经营业务租赁给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运营,租期3年,预计租金收入2,648万元。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5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70.3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坛百公司)所经营管理的G80广昆高速坛洛至百色段(简称坛百高速)田东、百色两对服务区内共设有4座加油站,原承租单位的租赁合同已到期。鉴于公司与坛百公司均不具备加油站经营资质及相关从业经验,该加油站经营业务将继续采取对外租赁模式运营,拟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简称交投石油)承租上述4座加油站,租赁期限为3年,预计租金收入2,648万元。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同为公司与交投石油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投石油构成关联方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形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087307381

(三)注册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科路2号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一期C-3栋

(四)成立时间:1998年5月15日

(五)法定代表人:张永强

(六)注册资本:14,698.53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润滑

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玩具销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关联方财务状况:

交投石油近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420,855,480.22305,077,283.00340,374,393.63
总负债122,648,098.2629,928,858.23104,244,668.90
净资产298,207,381.96275,148,424.77236,129,724.73
营业收入397,209,387.821,291,286,662.591,251,688,821.37
利润总额27,128,184.9356,317,997.4036,760,720.40
净利润23,058,957.1949,635,600.0435,444,351.50

(九)履约能力:交投石油目前经营的加油站71座,其中地市级市区加油站5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66座,涉及广西区内多个主要市、县区。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其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加油站经验丰富,具备较强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

(一)截至2026年5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交投石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3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712,709.38万元的0.01%。业务主要为金桥三期项目开业促销产品(加油优惠卡)采购业务。

(二)截至2026年5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交投集团之间的租赁交易金额为121.61万元(其中出租97.61万元,租入2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712,709.38万元的0.02%。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1.出租方: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承租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沿线上的田东服务区上行线加油站、田东服务区下行线加油站、百色服务区上行线加油站、百色服务区下行线加油站共4座加油站。出租标的包括: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油罐、加油棚、加油设施、站房等的经营使用权。

(三)租赁期限:3年。具体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租赁价格:首年租金800万元(含税),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较上年上浮10%。

(五)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先付费后使用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半年租赁期开始前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下一个半年的全部租金。

(六)加油站经营管理及责任

1.租赁期内由承租方独立负责加油站经营管理相关事项,自负盈亏。

2.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依规管理,承担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民事纠纷等方面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包括因加油站而涉及出租方的连带责任,概由承租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

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承租方应具有加油站经营的合法资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因安全生产所需的统一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完全履行和承担安全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无法协商一致的,双方同意由坛百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合同生效: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

五、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开展的商业合作,能够提升公司存量资产的经营效益,是公司推进提质增效、优化盈利结构的必要举措,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坛百高速公路田东和百色服务区加油站对外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王小雪女士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此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7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慎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开展,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7月2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慎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