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亦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对《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6 月24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公示期不少于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 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5、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 励计划的考核期内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