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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导读:初灵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初灵信息股票代码:3002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259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
公司、初灵信息、上市公司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总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211,522,379股计算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洪爱金曾用名
性别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219720229****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259号
通信方式0571-86797396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注:目前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所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从而引起的相关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4,59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66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4,03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35.0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4,596,59635.266574,032,8963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649,1498.816618,085,4498.5501
高管锁定股55,947,44726.449955,947,44726.4499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3%。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65%。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4,59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665%。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4,03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35.0000%。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均价(元/股)占总股本比例
洪爱金集中竞价2026年6月29日至7月1日563,70014.560.266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除高管锁定股以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也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洪爱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273,6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7.40%。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先生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2026年7月1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1-86791278

3、联系人:许平朱双霜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259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
权益变动过程实际控制人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65%,变动后持有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5%,触及1%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初灵信息股票代码300250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56.370.2665
合计56.370.266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459.659635.26657,403.28963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64.91498.81661,808.54498.5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5,594.744726.44995,594.744726.449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洪爱金

2026年7月1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