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泰海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离任并由董事长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离任 并由董事长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 月5 日收到 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李俊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俊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 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和总裁等职务,并向董事会确认, 其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需要提请公司股东 注意的事项。
一、李俊杰先生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
期日 离任原因
公开承诺
(注)
是,存在未
执行董事、董
履行完毕的
事会风险控制
2028 年4
2026 年7
工作调动 否
李俊杰
公开承诺,
月5 日
月3 日
委员会委员、
但不属于增
总裁等职务
持承诺
注:公司于2026 年2 月6 日发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A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 年2 月12 日,彼
时李俊杰先生作出自愿性承诺,承诺在该次A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之日起12 个 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A 股股票,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公司A 股股票。截至本公 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在李俊杰先生离任后,上述承诺将仍然有效。
二、李俊杰先生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俊杰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需要 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交接。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俊杰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俊杰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守合规经营理念,立足服务国 家战略和上海发展全局,坚决贯彻公司“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一 流投资银行”发展战略,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推 动公司深化改革、整合融合,助力公司经营业绩稳居行业前列,为公司持续高质 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对李俊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 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董事长代为履行总裁职责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董事长朱健先生自2026 年 7 月5 日起代为履行总裁职责,直至新任总裁任职之日为止。公司董事会将按照 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尽快完成新任总裁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