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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海峡创新: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兴港中路5 号平潭台湾创业园 22 幢1 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89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02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98%。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4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112,029,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9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4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40,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08%。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4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5,340,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8%。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388,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5357%;反对1,48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236%;弃权1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9,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797%;反对1,48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672%;弃权15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曹子圆、张纾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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