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顾家家居: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证券简称:顾家家居公告编号:2026-042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78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714,115股,占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45%。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
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也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9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9),独立董事谢诗蕾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以2024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9,835,28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84元/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4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在实际认购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1万股,82名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认购9,725,288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821,891,51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9,725,288股变更为9,725,2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9,725,288股变更为812,166,231股。
7、2024年1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为82名,授予登记数量为9,725,288股。
8、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22日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由11.84元/股调整为10.46元/股;《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8日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
10、2026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714,115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历次解锁情况本次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3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11月26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6月25日届满,解除限售比例为40%。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021-2023年三年平均净利润。注:1、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商誉减值并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经审计,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且以剔除商誉减值并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19.29亿元,高于2021-2023年三年平均净利润18.33亿元。综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 | |||||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 本激励计划78名激励对象当年度考核结果均为A,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1.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4,11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5%。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 |
| 例 | ||||
| 彭宣智 | 副总裁 | 260,000 | 104,000 | 40% |
| 核心骨干(77人) | 9,025,288 | 3,610,115 | 40% | |
| 合计(78人) | 9,285,288 | 3,714,115 | 40% | |
注: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7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714,115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顾家家居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