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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导读:共进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18

2026年

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3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三、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办法 ...... 6

四、议案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9)。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2号共进股份4栋8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请主持人介绍重点内容,请参会股东参阅书面材料)

序号议案名称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讨论议案

股东发言注意事项: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请求发言的,应当先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且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开始表决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投票表决

、确定计票人和监票人(股东代表

名,律师

名);

、投票表决;

、计票、监票。

六、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九、现场会议结束

十、网络投票结束后,依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汇总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予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办法

一、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二、每位参加表决的股东领取表决票一张,受委托参会的股东代理人依其所代表的股东人数领取表决票。

三、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2名股东负责计票,1名执业律师负责监票,并当场公布投票表决结果,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会议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计票人的任务是:

1、计算各表决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2、填写投票情况统计表;

3、在投票情况统计表上签名。

监票人的任务是:

1、负责表决票的核对、收取;

2、负责核对股东出席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3、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根据表决情况,核对计票结果;

5、在投票情况统计表上签名。

四、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在每项议案后的表决栏中对“同意”、“反对”、“弃权”以打“√”的方式任选一项;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对应的表决栏中,填写投票数。如果在表决票上有任何更改,请在更改处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投票、未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议案1.01为特别表决事项,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事项,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为了便于迅速统计清点票数,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在股东专区依次收取表决票;由计票人对收取的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后,主持人宣布每项议案投票的表决结果统计情况。

七、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投票的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有任何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有异议的,有权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重新点票后,由监票人宣布再次点票统计情况。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议案1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议案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1.0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为:新增“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风控合规师、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新增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风控合规师、总工程师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风控合规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3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第一百三十七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
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4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风控合规师、总工程师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5第一百四十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第一百四十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风控合规师、总工程师;

公司将按照上表中的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制度正文详见2026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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