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泉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 个交易日内(2026 年7 月3 日、2026 年7 月6 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微信问询等方式就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息;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6 年7 月6 日(星期一)召开第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拟 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共六项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公司处于 预重整阶段,后续根据事项披露进展公告。
5、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
常波动期间,未出现第一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 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且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或补充的内容。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 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东莞中院正式受理及进 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款的规定,在法院依法受理上市公司 重整后,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泉为”保持不变。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