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博敏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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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 年7 月5 日在公司创芯智造园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独立 董事2 人,实到独立董事2 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我们认为公司已经符合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募集资金用途、 限售期安排等均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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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博 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 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同时,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司 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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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七、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 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 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会议以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制订 的《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要求和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会议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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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 议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李收
苏武俊
徐驰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