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神州数码: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导读:神州数码: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 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0 亿元(含)的债务融资工具。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方案

1、发行种类

注册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 工具品种。

2、发行主体及规模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拟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不超 过人民币30 亿元(含30 亿元),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注册额度为准。

3、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发行品种、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最终确定。

6、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公 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7、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具体募集 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 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 关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或其他经营管理层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 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注册发行以及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的发行方式、具体金额、期限、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是 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新增或调整主承销团、承销方式、募集资金 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兑付兑息等具体发行事宜, 以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决定申报、注册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决 定办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手续;

4、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注册发 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 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5、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 注册发行工作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备案及发行相关的一切必 要或适宜的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本授权自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过程中及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四、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七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