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亚圣象: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6),持有公司股份2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7%)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陈钢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钢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钢 | 合计持有股份 | 202,500 | 0.037% | 202,500 | 0.03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25 | 0.009% | 50,625 | 0.00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1,875 | 0.028% | 151,875 | 0.028%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和提前终止计划均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陈钢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原计划减持的股份本次不再减持。
3、陈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